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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品資訊
嚴禁竊盜竹笋碑記藏品圖,第1張

圖檔授權標示:


嚴禁竊盜竹笋碑記

不詳、不詳

器物類 - 商業財產

碑碣拓本

1860~1860

寬:42 x 高:165 (cm)

原碑尺寸(寬):42.00 , 原碑尺寸(高):165.00 , 原碑尺寸(厚):0.00

公禁籐胡巃橫山粗坑仔四十九日烏竹林,每為哨党盜伐,爰公議演戲公禁。如再敢盜笋砍竹,查獲罰戲二坪,並出賞封。如場獲交公,賞□乙千。倘被獲,恃強不遵,鳴眾送官究治,決不姑寬。 咸豐十年三月 日,眾竹戶仝立石。

採拓

登錄號:19930010279

本物件為西元1860年(咸豐10年)今竹山鎮延平里竹戶所立的碑記,嚴禁盜笋砍竹,以免宵小盜竊危害其生計;並訂公約,盜伐者罰戲,緝盜者獲賞;額刻「嚴禁盜窃竹笋」。
竹山自古即盛產竹筍,竹為居民主要的經濟作物,眾竹戶為防竹筍被盜採,乃以自力救濟的方式議訂公約,並演戲公禁。若挐獲盜筍者,則罰以演戲一檯,由此碑可看出在非官方性質的地方公約中,「演戲」成為公約不可少的程序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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